為進一步加強豐縣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根據《豐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專業技術人員9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5年豐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本次招聘的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和相關信息,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專題專欄(http://218.3.233.8:8181/Default)發布。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本次公開招聘對應聘人員戶籍不作要求;
6.應聘人員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9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6日之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4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6日之間出生)。
7.招聘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招聘條件中的“社會人員”,指不符合報考“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其他人員。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按“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報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證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當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8.《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及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由招聘單位參照《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招聘單位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2025年9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信息填報、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網站: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專題專欄內,點擊“報名系統”進入(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5月12日9:00-5月17日16: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5月12日9:00-5月19日12:00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5月12日9:00-5月19日16: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5年5月12日9:00-5月20日16:00
6.報名繳費成功后應聘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報時間:2025年5月22日10:00—12:00。
7.改報考生資格審核時間:2025年5月22日10:00—16: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初審通過后,不可再更改報名信息及報名崗位。如對資格初審結論有異議的,請在公告規定時間向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豐縣衛健委)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筆試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在考試前3天內,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登錄個人賬號后自行下載打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6-89215108(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原版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衛健委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5月16日16:00報名截止后,應聘人員對報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豐縣人社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的通知,將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申請退還報名費用或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4.符合年齡放寬條件的、《崗位表》中有“其他條件”(醫師證、執業證等)要求的、非2025年畢業生報考“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按“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報考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備注欄”填寫相應說明。
四、考試安排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其他類別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教材及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25年5月31日。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點設在豐縣。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適時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報名網站(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發布,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閱卷結束后,成績在報名網站(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公布。
(二)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豐縣衛健委和豐縣人社局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合格分數線,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通知及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5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報考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均須提供《無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議證明);
4.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報考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5.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按“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報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證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當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8.其他與應聘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在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2個工作日內向豐縣衛健委陳述申辯。
因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100元。面試通知及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公布。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面試實施單位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為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
(四)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工作結束,在報名網站(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上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總成績。
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豐縣衛健委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與體檢
考試結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下同),進入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公布。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考察體檢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
豐縣衛健委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并組織實施考察體檢。因考察體檢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棄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豐縣衛健委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豐縣人社局備案,在公告發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縣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豐縣衛健委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豐縣衛健委在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辦理用工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限為5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期間,新進醫師應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提供持續駐守醫療衛生服務,試用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時間,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計入晉升副高級職稱前到基層服務時間。試用期結束后,新進醫師由派出單位和基層醫療機構共同考核,其他新進人員由用人單位自行考核,考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簽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不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安排的,解除勞動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招聘咨詢
豐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0395597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九、招聘工作監督
豐縣紀委監委第七派駐紀檢組監督電話:0516-89210311
舉報郵箱:fxwjwzzrsk@163.com。
監督舉報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2025年5月8日
溫馨提示:因考試信息、考試政策及招聘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請考生以權威部門發布的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