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進入》》》2023江蘇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招聘新教師388人報名入口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東海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0日09:00--5月15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5月10日09:00--5月16日16: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5月10日--5月17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5月10日--5月17日每天的09:00-17: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5月10日09:00--5月18日12:00。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東海縣教育局聯系,政策咨詢電話:0518-87800730。
考務技術咨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網報平臺使用、密碼遺失等技術問題)。
(二)網上確認
1.東海縣教育局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東海縣教育局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東海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系方式見政策咨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側東海縣人力資源市場大樓四樓)辦理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繳費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8-87027336。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東海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2023年5月19日15:00-18:00登錄原報名平臺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崗位,由東海縣教育局申請,經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 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3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歷,并保證聘用后可全職在崗工作。東海縣教育局將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別。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東海縣教育局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1月15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3年11月15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