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要求,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新教師筆試工作已經完成,現將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予以公布。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
資格復審地點:
灌南縣教育局資助中心大廳(灌南縣人民東路9號)。
三、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系統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2.身份證。
3.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學位證。
5.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可暫緩提供,但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成績單)、普通話合格證及其他證明材料。
6.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未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見附件)。
7.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另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無異議者,證件原件當場退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均需收取原件。
考生攜本人帶身份證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本人到現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書及委托人的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請未進入資格復審排名較前的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繳納面試費用10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