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經研究將資格復審工作前移至筆試當天。現就資格復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12月12日11:00-17:30。
資格復審地點: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招辦報名大廳(揚州市江都區仙女鎮龍川北路8號江都區教育局行政樓一樓,從江都區教育局南院門進入、直走左拐)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為確保資格復審規范有序進行,請考生到對應臺位有序排隊,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將下列材料原件與復印件一一對應擺放好以便審核: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
2.學歷證書(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3.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4.近期二寸彩色證件照2張(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報名崗位及身份證號);
2019年及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以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提交報到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未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檔案托管單位證明。
符合“已聘用在江蘇省內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機構、職業中學)教學崗位工作達5年及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的考生,須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記錄、單位關于工作經歷的證明等材料。
在職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學校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審核。
(三)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截止至2021年12月12日17:30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經復審,如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證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的,不得進入面試。
請考生及時關注 “江都區教育局網”,保持網上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的暢通。考生變更手機號碼請及時與江都區教育局聯系(0514-86533860),今后相關招聘信息將通過上述網站和短信平臺發布,因考生手機號碼錯誤導致組織方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到達資格復審地點請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揚城掃碼通”,查驗“健康碼”綠碼及“行程卡”記錄中無中高風險地區及疫情關聯地區,并配合體溫檢測,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復審區域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因疫情,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前來,不得委托他人。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
2021年12月8日
原標題:2021年揚州市江都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筆試考前提醒暨資格復審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www.jiangdu.gov.cn/jdjyj/gsgg/202112/1968c8984acd416ca3af121cd7df14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