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的合理流動,根據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相關要求以及《關于開展2024年暑期縣城學校教師選調工作的批復》(豐府字〔2024〕55號)精神,我縣決定開展2024年暑期縣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選調工作。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使選調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成立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府分管教育副縣長為副組長,縣紀委監委、政府辦、教體局、人社局、財政局、司法局、編辦等部門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南豐縣2024年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選調的日常工作。同時,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二、選調名額
(一)縣城高中、中專選調15人
1.從全縣小學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教師中跨學段選調10人到縣城高中、中專任教。具體學科及名額:語文2人、數學4人(中專1人)、英語4人(中專1人)。
2.從鄉鎮中學選調5人到縣城高中任教。具體學科及名額:語文2人、數學2人、英語1人。
(二)縣城初中選調教師45人
1.從全縣小學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中跨學段選調教師30人到縣城初中任教。具體學科及名額:語文4人、數學10人、英語8人、政治1人、地理1人、歷史1人、體育2人、音樂1人、信息技術2人。
2.從鄉鎮中學選調教師15人到縣城初中任教。具體學科及名額:語文3人、數學2人、英語2人、政治2人、物理1人、歷史1人、體育2人、生物2人。
(三)縣城小學選調教師35人
從鄉鎮小學選調教師35人到縣城小學任教。具體學科及名額:語文14人、數學14人、英語4人,體育1人、信息技術1人、音樂1人。
(四)縣城幼兒園選調教師28人
從鄉鎮公辦幼兒園選調28人到縣城公辦幼兒園任教。
四川事業單位考試
選調后,具體任教崗位根據實際選調入闈人數以及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調配后,對仍有教師需求的學校設崗確定。
三、選調條件
(一)縣城高中及中專選調教師的條件
1.小學選調到縣城高中及中專任教條件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學科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的學科一致。
(二)縣城初中選調教師的條件
1.小學選調到縣城初中任教條件
(1)選調對象。本縣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不含定向培養、招聘的幼師),且在本縣工作滿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學歷與資格。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必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學科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的學科一致。
2.鄉鎮中學選調縣城初中任教條件
(1)選調對象。本縣鄉鎮中學在編在崗教師,且在本縣工作滿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
(2)學歷與資格。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必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寧夏事業單位考試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學科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需在聘任有效期內)的學科一致。
(三)縣城小學選調教師的條件
(1)選調對象。本縣鄉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不含定向培養、招聘的幼師),且在本縣工作滿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學歷與資格。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同時必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學科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需在聘任有效期內)的學科一致。
(四)縣城幼兒園選調教師的條件
(1)選調對象。本縣鄉鎮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且在本縣鄉鎮幼兒園工作滿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考試
選調教師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
2.筆試地點:南豐二中
3.考試內容及計分:選調對象參加所申報學科的文化考試。考試總分為100分。中小學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占70%)。幼兒園考試內容為:幼兒教育綜合基礎知識。
(四)綜合加分
鄉鎮學校教師選調縣城學校,根據下列加分項進行綜合加分。
1.夫妻雙方在本縣鄉鎮從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編在崗,若一方申請參加選調的加3分;若雙方同時申請參加選調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縣城的,則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齡每學年加0.2分。
3.在最邊遠和邊遠學校任教累計滿10周年及以上、且2023-2024全學年仍在最邊遠學校任教的加2分,在邊遠學校任教的加1分。最邊遠和邊遠學校的認定以《南豐縣艱苦邊遠地區鄉鎮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發放管理辦法》中確定的學校為依據。
以上各項綜合加分由選調對象相關學校出具證明材料,選調對象報名時將加分證明材料上交,最后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未列入加分項目的不計分。選調對象的綜合加分直接計入考試總成績。
五、確定入闈人選
選調對象的最后得分為筆試及綜合加分的總和(保留一位小數點),依據最后得分和選調學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人選名單。若最后一人入闈者的總分出現并列情況,則按筆試得分情況比較,筆試分數高者入闈。如還出現并列情況,則按學歷、教齡比較,學歷高、教齡長者入闈。若學歷、教齡還相同,則按鄉鎮學校班子成員(含村小校長),前者優先入闈。因自愿放棄或違規違紀等原因空出的崗位,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同時,所有學科崗位設定筆試入闈成績合格線為65分,若考生筆試成績達不到65分則不能入闈。
確定的入闈人選名單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如無異議,經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報縣政府批準。
六、選崗及調動
經縣政府批準選調的教師進行公開選崗,選崗按設定的學校崗位,分學科按最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
不服從選崗安排者3年內不得再參加選調考試。縣教體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根據縣政府批復辦理相關調動手續。今年參加職稱評聘的教師選調后按其所在縣城學校的崗位情況進行聘任,在學校無崗位的情況下不得聘任,也不再參與原學校的職稱聘任。
七、其他
本公告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附件:1.2024年南豐縣公開選調縣城高中、中專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
2.2024年南豐縣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
3.2024年南豐縣公開選調縣城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
4.2024年南豐縣公開選調縣城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
南豐縣2024年教師選調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