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能恪守職業道德及行為規范,具有較強的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24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間出生);在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連續聘用滿2年(截至2023年5月26日),具備招聘崗位相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備招聘崗位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備招聘崗位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7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報考醫療專業崗位須取得符合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
3.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崗位。
4.“面向海陵區基層醫療單位在聘編外人員”指與海陵區基層醫療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2年以上,截至2023年5月26日仍在聘用期內的編外人員。
5.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1月26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3年11月2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面簡稱區衛健委)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九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區衛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專業參考目錄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7:3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9:30。
繳費確認時間:
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21: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區衛健委陳述申辯。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
報名網址:http://rszp.njzcb.cn:8020/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區衛健委負責。報名期間,區衛健委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區衛健委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體檢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繳費辦法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寬24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3)區衛健委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執行《泰州市海陵區2023年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區衛健委提出申請,區衛健委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區衛健委須及時審核。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5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及區衛健委未同意,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6)報名結束后,01-10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09∶00-12∶00。
(7)未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8)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支付;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區衛健委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6月15日-6月17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區衛健委(0523-86225972)聯系。
(三)筆試
筆試由區衛健委組織。卷面滿分100分,5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1.筆試科目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復習資料。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注意事項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3.參加筆試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同步跟進資格復審,并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指定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本人赴現場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中,能夠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可延遲至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2025年12月31日前須取得相應執業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中,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3)以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專業報考的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還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年齡放寬人員還應提供報考崗位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報考“面向海陵區基層醫療單位在聘編外人員”崗位的人員還應提供社保繳費憑證,以及現單位工作證明。
(6)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7)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體檢資格。被取消體檢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衛健委陳述申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