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2025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已結束,現就資格復審相關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22日 9:30-12:00,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宿遷市便民方舟一號樓)13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同進入)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附件1)。
四、注意事項
(一)符合上述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或者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攜帶《宿遷市2025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附件2)(下載并打印,填寫好完整信息)及符合公告和報考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未完成學歷認證的2025年畢業人員,可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本人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黨員身份的有效證明材料等。相關工作經歷須提供簽訂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或工資發放流水等,其中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和工資發放流水必須提供一項。
4.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事業單位人員還須提供《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公辦學校非在編教師須提供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除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外,其他按照“2025年畢業生”身份應聘的人員還須提供《“2025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及以下材料:
(1)2025年畢業并在報名前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個人近半年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曾經有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應提供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2)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如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曾經有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個人近半年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和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
(4)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須提供退役證書。
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
7.異議處理。經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現場審查,認為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條件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要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應聘人員無異議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有異議的,應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書面陳述申辯,事后提出異議視為承認資格復審結果。
8.面試繳費。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在打印準考證前繳納費用。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為準。
六、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將在宿遷市人力資源社會網上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特此公告。
點擊下載>>>
附件1:宿遷市2025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宿遷市2025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
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