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儲備村(社區) 兩委 班子后備力量,吸引優秀人才扎根服務基層,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 返鄉興村新村干 。
01、報名方式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返鄉興村新村干 89人,涉及18個鄉鎮(街道)。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泗洪縣2024年 返鄉興村新村干 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02、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基層工作,有奉獻精神;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間出生);在報考鄉鎮(街道)有創業項目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間出生)。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伍軍人等優先錄取;
3.具有招聘單位戶籍(含本人曾有招聘單位戶籍,因外出學習或工作將戶口暫時遷出的;配偶為招聘單位戶籍的)或工作居住生活在招聘單位轄區1年以上(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①正在接受或受過刑事處罰的;②曾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③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④受到黨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⑤具有失信行為尚未整改的;⑥有參加邪教組織或非法活動等違紀違法行為的;⑦在職村(社區) 兩委 干部;⑧招聘單位認為不適宜招錄的其他情形。
03、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按照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各招聘單位可結合實際增加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 事前告知、公開透明 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 泗洪先鋒 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等內容均在該公眾號上公布。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到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2:00 5:30),逾期不予補報。報考人員到所報考的招聘單位現場提交相關材料,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泗洪縣2024年公開招聘 返鄉興村新村干 報名登記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張;③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④退伍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⑤報考崗位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信息均在 泗洪先鋒 公眾號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泗洪縣委組織部、招聘單位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崗位的相關要求,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由泗洪縣委組織部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10月16日9:00-17:30。
4.領取筆試準考證
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三)加分事項
加分條件:中共黨員黨齡滿1年及以上的加1分;戶籍為招聘單位所在鄉鎮(街道)的加1分;退伍軍人加2分;在報考鄉鎮(街道)有創業項目的加2分(由鄉鎮負責全民創業的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加分事項需在資格初審時提供相關材料,由招聘單位負責具體審核。
(四)筆試
筆試由泗洪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
1.筆試內容:從事村(社區)工作所需掌握的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應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滿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含加分事項)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進入面試。
(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面試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事項)*40%+面試成績*60%,如遇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七)考察
各招聘單位分別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主要考察個人信用、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根據考察結果,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錄用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應聘人員自行解除,未能解除或隱瞞實情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不適應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聘用。
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應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辦理聘用手續后,不再遞補。
04、相關待遇
招聘錄用后按照有關要求發放相關待遇,對表現突出、黨員群眾公認的,按法定程序及時轉任村(社區) 兩委 班子成員,在村(社區) 兩委 集中換屆時,優先提名參加換屆選舉。
05、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貫徹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27-86222573(泗洪縣委組織部組織二科)
0527-86246622(泗洪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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