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聽黨指揮,服從命令,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3.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適應夜班值守,不定時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重聽、色盲,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無傳染性疾病,體能、心理素質(zhì)較好;
5.需全日制大專(含)及以上學歷;
6.具備相關崗位報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
7.退伍軍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輔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優(yōu)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8.非在職警務輔助人員。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非因違法違紀等情形被開除或者辭退,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須滿1年方可重新應聘;在以往宿遷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測試、體檢、政審等環(huán)節(jié),因個人原因棄權未事前告知的,需滿1年方可重新應聘。(以上,時間節(jié)點為簡章發(fā)布日)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錄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
報名者登錄“宿遷公安”(http://ga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欄自行下載打印《宿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準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
2023年7月19日至7月21日,早上9:30—11:30、下午2:30—4:30,攜帶報名表及身份證、畢業(yè)證等證件或資質(zh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張(背面署名),到宿遷市公安局東門值班室(世紀大道9號)現(xiàn)場報名并采集信息,經(jīng)工作人員同意后添加招聘微信(微信號:sqfjc2046)。

(二)資格審查
主要審核報名者的資格條件。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之后環(huán)節(jié)。
(三)測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測試,內(nèi)容涵蓋時政、法律、常識百科、宿遷市情等應知應會知識(無參考資料,不制定考試大綱),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計算機應用、文秘、內(nèi)勤事務等相關技能。測試總分100分,分為公共科目及專業(yè)科目。各科目為百分制計分,根據(jù)報考崗位不同,每科乘以相應系數(shù)得出分數(shù)后匯總為總分,具體規(guī)則如下:
公共卷:01/02/03/04/05/06崗得分系數(shù)為0.5;
專業(yè)01卷:01崗得分系數(shù)為0.3;02/03/04/05崗得分系數(shù)為0.1;
專業(yè)02卷:02崗得分系數(shù)為0.3;01/03/04/05崗得分系數(shù)為0.1;
專業(yè)03卷:03/04/05崗得分系數(shù)為0.3;01/02崗得分系數(shù)為0.1;
專業(yè)04卷:06崗得分系數(shù)為0.5,其他崗不參加答卷。
總分:01崗為“公共卷得分*0.5+專業(yè)01卷*0.3+專業(yè)02卷*0.1+專業(yè)03卷*0.1”;
02崗為“公共卷得分*0.5+專業(yè)02卷*0.3+專業(yè)01卷*0.1+專業(yè)03卷*0.1”;
03/04/05崗為“公共卷得分*0.5+專業(yè)03卷*0.3+專業(yè)01卷*0.1+專業(yè)02卷*0.1”;
06崗為“公共卷得分*0.5+專業(yè)04卷*0.5”。
(四)面試
按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總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