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情見文末附件1
招聘崗位工作內容及條件等詳見《宜興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事業單位
招聘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崗位職責要求,由宜興市公安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因違法違紀曾受過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4.有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11.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高校招聘
13.本市在職警務輔助人員;
14.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一律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具體方法如下:
1.請應聘人員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打印《宜興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2)。(本簡章附件2,除本人簽名外請用電腦填寫,不要手寫)。
2.請應聘人員于1月19日至1月26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攜帶報名信息登記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退役士兵證、駕駛證、個人信用報告(登錄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打印,網址:https://ipcrs.pbccrc.org.cn/)及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從業資格、技術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報名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3.招考單位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報名所需的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證件、資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如期到現場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5.崗位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二)考試與聘用
1、體能測試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需參加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和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試行)》。體能測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6.錄用后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調動崗位,應當服從安排。
宜興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