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江蘇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以其應屆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報考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及司法警察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執行;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的職位放寬至大專學歷;
8.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含特殊專技職位)、法院和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含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職位的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9.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0~79)的還須具備《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簡章》規定的條件;
10.具備省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有關要求
1.以相應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的社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以相應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限蘇州生源或蘇州戶籍,以本科學歷(專業)報考的社會人員限蘇州戶籍;
以大專學歷報考的人員限蘇州戶籍。
如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2.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并在畢業當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軍人,以入伍當年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3.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該境外學位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4.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的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5.尚未就業、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普通高校2022、2023年蘇州生源畢業生視為具有蘇州戶籍。
6.公安特殊專技職位(職位代碼50~59)的報考程序按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執行,報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
7.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職位的生源地、戶籍政策,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定執行;其他駐蘇省垂直管理機構職位按我市政策執行。
8.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駐地)所在市(含各區)、縣級市的職位。
9.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60~69),招錄對象為: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上述2至4項所列人員(不得以其他非普通高校學歷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報考),其中以研究生學歷及相應學位報考的,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學歷報考的限江蘇生源。
10.面向殘疾人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80~81),招錄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11.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0~96),招錄對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我省及我市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我省項目辦選派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服現役滿五年的我省戶籍或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指在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學期間或者畢業后入伍的已退役軍人)。職位如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12.面向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招錄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錄對象為:在本縣(市、區)轄區內的村(社區)工作滿5年、任職2年以上且工作表現優秀的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以及因村(社區)書記(主任)實行“一肩挑”,由原書記(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職級待遇的副書記(副主任)(上述人員原為大學生村官的,不得報考該職位);要求政治素質好、黨性原則強、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深入扎實、群眾公認度高、服務意識強,經鄉鎮(街道)黨組織推薦、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同意。
1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通過考錄程序于2021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報名
1.我市各招錄機關的錄用計劃、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蘇州先鋒網(www.szzzb.gov.cn)、蘇州人事考試專欄(hrss.suzhou.gov.cn/szrskszl/index.shtml)進行查詢。
2.報名、電子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在蘇州人事考試專欄(hrss.suzhou.gov.cn/szrskszl/index.shtml)操作。
報考者在全省范圍內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并在報考職位所在考區參加筆試。
3.報名時間:2023年11月7日09:00至11月13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1月7日09:00至11月15日16:00;
繳費時間:2023年11月7日09:00至11月16日16:00。
報考者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自動進入照片審核流程,不能改報其他職位。通過照片審核后,在繳費截止時間前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完成網上繳費,報名方為有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狀態以報名網站顯示為準。
5.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者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使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按職位要求和網報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信息。填報的專業名稱須與畢業證書的表述一致,所含括號及其內容也須如實準確,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夫妻分居”“照顧父母”“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等,請在【符合報考該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內填寫。
資格初審時限為報名提交起48小時。尚未進行初審、報考者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統認作重新報名,報名時間重新起算。11月13日16:00全省網報系統同步關閉報名窗口,報考者僅可查詢初審結果,無法更改信息或改報職位。請報考者慎重選擇11月11日16:00后提交報名,避免資格初審不合格錯失改報機會。
報名表兼具信息采集功能,審核人員僅針對身份證號碼、戶籍、報考者身份、學歷、學位、專業、不得報考情形、回避關系等關鍵項進行審核,不承擔為報考者校驗簡歷等信息的職責。
信息填報不準確、不完整或者因報考者無法聯系,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即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6.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辦法核減招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完成繳費的人員,可補報其他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7日09:00-16:00 。
7.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12月7日09:00至12月10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可撥打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8.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報考者,先在網上繳費,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與蘇州市人事考試院電話聯系辦理減免筆試費用事宜。須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