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編制內高層次衛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http://www.lishuisanyuan.com/)等網站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博士年齡40周歲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職稱的年齡放寬至50周歲(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5.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歷(學位)。
6.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人員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公告在2021年度內有效,所有招聘崗位自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醫院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確定各期考評人選,適時啟動考評程序。醫院將及時公示每期招聘結果,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在工作時間(8:00-11:30,14:00-17:00,周六下午、周日、法定節假日不接受報名),攜帶報名所需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至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辦公室(地址:南京市溧水區永陽街道中大街35號門診樓八樓)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當場反饋給應聘人員。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需將報名材料掃描件打包,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郵箱地址:948584200@qq.com)。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掃描件進行初審,資格初審結果通過電話形式反饋給應聘人員。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須在綜合考評當天攜帶報名材料原件至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
(3)報名材料
①《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在讀證明、學籍證明或就業推薦表;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④執業證書、職稱證書。
⑤工作經歷證明。
⑥科研基金、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書。
⑦任現職以來發表的學術論文。
⑧學術任職材料。
⑨進修證明。
⑩崗位所需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上資料原件,并備存復印件。
(4)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醫院可根據需要組織考評,具體以通知為準。
(5)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組織省、市級相關專家組成考評小組,在區委組織部、區衛健委、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監督指導下,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后的考評方案,對擬引進人才的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水平、科研能力、學術成果及崗位匹配程度進行綜合考評。考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評采取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考評結果在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網站公布。
(三)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四)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等網站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考評成績及排名。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綜合考評結果公示結束后1年內辦理入職等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人員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高層次人才待遇
(一)根據人才不同類別擔任科室負責人、亞專科負責人或醫療組長等。
(二)安家補貼:正高職稱60萬元/人;博士生50萬元/人;副高職稱50萬元/人。省、市級重點專科學科帶頭人另加30萬元/人。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領銜的專家團隊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安家補貼分5年進行兌付,5年的兌付比例分別為:40%、20%、20%、10%、10%。住房補貼分年度分次發放。
(三)科研啟動基金:根據申報的科研項目給予相應比例的配套基金。
(四)醫院積極協助申報省市醫學重點人才或科研項目。
(五)協助落實配偶工作、解決子女入學。
六、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025-57441555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溧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025-57210959
南京市溧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5-57227317
本公告相關事宜,由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附件:
1.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南京市溧水區精神病防治院
(南京市溧水區第三人民醫院)
2021年5月28日
來源:
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05/t20210528_2952165.html
更多最新醫學人才招聘資訊請關注高才醫學微信公眾號(微信號:yxrc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