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常陰沙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張家港市農旅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總經理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職位 代碼 | 職位 名稱 | 人數 | 開考 比例 | 年齡 | 學歷 | 備注 |
01 | 總經理 | 1 | 3:1 | 4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1.具有相應學位 2.具有三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具有良好的團隊領導、溝通協作、外部協調統籌能力。 |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品行端正,吃苦耐勞,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任職或工作經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生;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面試結束后,按人崗相適度評價成績占30%、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相加,得出總成績。以上成績折合分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以1: 1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政審)。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逾期未體檢者視作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期間發現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不予錄用。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棄考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張家港市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報考者一旦被錄用,與張家港市常陰沙農旅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務)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考評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試用任期滿經考評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工資待遇實行年薪制,具體面議,可視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額外享受相應的績效獎勵金。
六、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58640687 58633707
監督舉報電話:58640507 58640683
本簡章由張家港市常陰沙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張家港市常陰沙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