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宜豐縣總醫院運行需求,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全縣鄉鎮(場)分院公開選調19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崗位需求,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單位及崗位與人數
1.縣人民醫院分院計劃選調:臨床醫生2名、放射技師1名、檢驗技師1名、藥師1名、病案編碼員1名,共6名。
2.縣中醫院分院計劃選調:臨床醫生4名、中醫醫生1名、麻醉醫生1名、超聲醫生2名、護理4名、藥師1名,共13名。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本縣鄉鎮(場)分院在編在崗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較強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工作責任心強。
2.身體健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近5年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3.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4.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的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尚在試用期內的。
7.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各崗位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
以上崗位要求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28日。
(四)報考專業要求
1.招聘崗位條件中的學科專業按照《學科專業目錄匯編》(附件3)設置,專業名稱后括號中的數字為學科專業代碼。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和代碼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
若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的,可以選擇招聘崗位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其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相同,且主要必修課程基本一致。
2.往屆畢業生中新舊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按照對應的新專業名稱進行報考。
3.輔修專業報考問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規定: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頒發并注冊一份學歷證書。單獨的輔修證明不能證明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學歷、學歷性質等完整內容,不能作為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學位證書配合使用,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學位證書使用。
其他涉及專業的要求參照宜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要求執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宜豐縣總醫院(縣人民醫院綜合樓6樓會議室)
3.報名材料:
①報名表,需所在鄉鎮分院院長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
⑤2024年工資審批表復印件、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⑥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資料、證件(縣級醫院出具的在縣級醫院工作年限的證明以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⑦各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由相對應所在工作單位出具。
報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
4.報名要求:按崗位報名,同一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5.資格審查:由縣委人才辦、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衛健委、派駐紀檢組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取消當年選調資格。
(二)領取面試準考證
時間:2025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點:宜豐縣總醫院6樓綜合辦公室(601室)。
報考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一并進行。
五、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見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內容及加分事項
1.面試內容: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加分項:①有宜豐縣級醫院工作經歷的(要求取得本縣事業編后在本縣縣級醫院的工作經歷),每年加0.2分,2分封頂(由工作的縣級醫院開具證明)。②取得報考崗位相應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及以上資格的:初級加2分、中級加4分、副高及以上加6分(提供資格證復印件)。報考人員的加分明細應進行公示。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相關崗位招聘數的,設置最低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予選調。
六、選調及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擬選調對象,考試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根據報考所填報志愿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方法確定先后順序:首先原始學歷高者優先,其次職稱聘任高低(高者優先)、取得職稱資格高低(高者優先)、資格相同以取得時間長短(長者優先)、若還相同則以年齡大小(大者優先,以身份證出生年月日為準)排序錄取。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其他事項
1.經公示無異議后,縣衛健委向縣委人才辦呈報請示,由縣委人才辦提請縣委編委會研究,經批準后,選調人員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2.公開選調人員職稱聘任按照人社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宜豐縣總醫院 15979506012(唐澤棟)縣委人才辦 0795-2765339
附件:
中共宜豐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