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窯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20名(男性)。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秉承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要求
熱愛鎮域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思想素質,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吃苦耐勞,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同時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鎮域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工作;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38周歲(1983年12月—2003年12月期間出生;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可適當放寬。)
3、具有初高中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退伍軍人招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6、法律專業可優先聘用;
7、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8、沒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同步方式進行,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1、報名時間:2021年 4 月 9日—2021年 4 月 19 日;
2、現場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報考者到窯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科報名,填寫《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有效證件,并提供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5、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真實、準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另行通知。
五、體檢、公示、聘用
體檢工作由新沂市窯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被體檢人承擔。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六、用工待遇及管理
工資及相關待遇: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窯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聘用輔助執法人員工資待遇增長機制核發。試用期兩個月,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或因不適應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而被辭退的,按實際上班天數發放基本工資。
七、其他
公告未盡事宜由窯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請各位考生保持聯絡方式通暢,因無法與考生聯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新沂市窯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4月8日
▌來源:新沂市窯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